不孕不育的遗传咨询二辅助生殖技术
1人工授精技术
人工授精是目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常用的技术之一。年JohnHunter为严重尿道下裂病人的妻子行丈夫精液人工授精获得成功,此为世界上第一例成功的人工授精案例;年WilliamPancoast报道首例供精人工授精成功;年Dulenson将人工授精应用于临床获得成功;年Bunger等首例冷冻精子供精人工授精成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到年,我国湖南医科大学人类生殖工程研究室改用冷冻精液实施人工授精获得成功,第二年上海医科大学用洗涤过的丈夫精液实施人工授精,亦获得成功[1]。人工授精是通过非性交方式将精液放入女性生殖道内,使其受孕的一种技术,根据精子来源分为夫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inseminationwithhusband’ssperm,AIH)和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inseminationbydonor,AID)。
1.1人工授精适应证
1.1.1夫精人工授精(AIH)适应证
(1)男性轻度少精、弱精、精液液化异常、性功能异常、生殖器畸形。
(2)宫颈因素不孕。
(3)生殖道畸形及心理因素导致性交不能。
(4)免疫性因素不孕。
(5)原因不明不孕。
1.1.2供精人工授精(AID)适应证
(1)不可逆的无精子症、严重的少精症、弱精症、畸精症。
(2)输精管绝育术后期望生育而复通术失败者。
(3)射精障碍。
(4)适应证(1)(2)(3)中,除睾丸性无精子症外,其他拟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患者,医务人员必须向其交代清楚:通过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也可使其有自己血亲关系的后代,如果患者本人仍坚持放弃通过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助孕的权益,则必须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采用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助孕。
(5)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6)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新生儿。
1.2人工授精禁忌证
1.2.1夫精人工授精(AIH)禁忌证
(1)女方因输卵管因素造成的精子和卵子结合障碍。
(2)男女一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
(3)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躯体疾病或精神心理疾病。
(4)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5)一方具有酗酒、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1.2.2供精人工授精(AID)禁忌证
(1)女方因输卵管因素造成的精子和卵子结合障碍。
(2)女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
(3)女方患有严重的遗传、躯体疾病或精神心理疾病。
(4)女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5)女方具有酗酒、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2,3]。
1.3人工授精前准备
1.3.1治疗前检查
不孕症患者就诊后应尽可能明确病因,在决定助孕方式前必须行双侧输卵管通畅度检查,需证实至少一侧输卵管通畅。检查方法包括子宫输卵管造影术(hysterosalpingography,HSG)、超声引导下的子宫输卵管造影术、腹腔镜直视下双侧输卵管通液术等。在已明确输卵管通畅度的前提下选择适应证、排除禁忌证,计划行人工授精助孕的夫妇在助孕前至少应进行以下孕前检查:
(1)女方:评估目前健康状况、基础生育力状态及是否可耐受妊娠。常规妇科检查、妇科超声、基础内分泌(FSH、LH、PRL、E2、T)、宫颈分泌物支原体、衣原体、淋球菌检查、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凝血功能、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胸部正位片等。
(2)男方:评估目前健康状况、基础生育力状态等。常规男科检查;至少2次精液常规分析,若有1次异常,则需要复查精液常规分析;原发不孕、继发不孕≥3年、精液常规分析异常的患者,必要时建议行精子形态学分析;精液常规检查结果提示精子不活动者,需查精子肿胀试验。
(3)夫妇双方:孕前TORCH检查,包括弓形虫(TOX)、风疹病毒(RV)、巨细胞病毒(CMV)、单纯疱疹病毒(HSV-Ⅰ、HSV-Ⅱ)等5种病原体;传染病学筛查,包括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免疫缺陷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抗体等;ABO及RH血型、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
1.3.2其他准备工作
助孕治疗前应认真核对患者夫妇双方是否持有合法证件(包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至少双人核对证件。所有助孕周期均应留存夫妇双方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由不孕夫妇保证其证件的真实性。同时,助孕治疗前应与患者夫妇进行充分沟通,应向其讲明人工授精的程序、成功率、可能的并发症、所需费用、人工授精后的随访程序及随访的必要性等,充分知情后签署有关《知情同意书》,制定治疗方案,建立人工授精病历。
1.4人工授精的方案、监测及授精时机
1.4.1人工授精的方案
人工授精可以在自然周期或诱导排卵进行,但禁止以多胎为目的的应用促排卵药物。自然周期:适用于有规律排卵的患者。以月经周期28天为例,在月经第7~9天阴道B超了解卵巢、子宫情况,2~3天后复查。若第二次监测时出现优势卵泡直径≥12mm,需每天留晨尿测LH半定量试纸检测以预测排卵时间,若出现尿LH峰应立即复查超声;若连续监测均
未出现尿LH峰,则2~3天后再次B超监测。卵泡直径≥13~14mm时,每日B超监测,早晚两次测尿LH,直至排卵,建议此时男方手淫法排精1次。若既往有排卵异常史,需及时注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IU。监测过程中,需结合月经周期确定复诊时间,周期短者要缩短监测间隔。
诱导排卵周期:
(1)诱导排卵适应证
1)排卵障碍:如PCOS,低促性腺激素性排卵障碍。
2)月经不规律:周期缩短或延长,如≤25天或≥35天。
3)卵泡发育异常史。
4)未破裂卵泡黄素化综合征。
(2)诱导排卵常用的促排卵药物包括枸橼酸克罗米酚或氯米芬(clomiphenecitrate,CC)[4]、来曲唑(letrozol,LE)和促性腺激素(gonadotropin,Gn)。其中Gn包括卵泡生成素(FSH)、黄体生成素(LH)和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Gn的使用是一种替代性治疗,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CC或来曲唑联合应用,适用于低促性腺激素性闭经及用氯米芬诱导排卵失败(氯米芬抵抗)的患者。常用制剂有:人绝经期促性腺激素(humanmenopausal
gonadotropin,HMG),卵泡生成素(FSH)。
1.4.2诱导排卵周期监测
(1)月经周期的第3~5天B超了解基础卵泡的数目及大小。合并卵巢囊肿者应建议患者放弃本周期或进行囊肿穿刺、排除禁忌后方可开始用促排卵药。
(2)早卵泡期选用克罗米酚或者来曲唑,用药5天后复查B超,无优势卵泡发育时可继续用药2~3天,单独使用克罗米酚或来曲唑的用药时间一般不应超过8天。若出现直径超过12mm的优势卵泡可改用HMG37.5~75IU/天继续促排卵。有卵巢过度刺激倾向或既往有卵巢过度刺激病史者,应从最低剂量开始,以减少OHSS的发生风险。
(3)CC抵抗、早卵泡期需用HMG启动者:周期第3~5天从小剂量开始,用药5天后或卵泡直径未超过10mm则每3天监测1次B超;直径10~12mm每2天监测B超;
直径超过12mm需每天监测晨尿LH;直径超过14mm则需每天监测B超、早晚测2次尿LH至卵泡成熟。若1个卵泡直径≥18mm,2个卵泡直径≥17mm,则停用促排卵药物,注射HCG针IU或IU诱导排卵。
(4)若有5个以上卵泡成熟及/或卵巢直径≥5cm且有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vitrofertilizationandembryotransfer,IVF-ET)助孕指征时,可改行IVF-ET;若患者拒绝改IVF-ET,应立即取消本周期,并嘱患者本周期禁止同房。
(5)若卵泡生长3~4个,也可皮下注射短效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gonist,GnRHa)0.1mg诱导内源性LH峰,诱发排卵。同时应告知患者:继续助孕治疗有发生多胎、宫内外同时妊娠的可能。
(6)若用药后卵巢无反应或卵泡生长缓慢,须与患者沟通,必要时取消[3]。
1.4.3人工授精的实施时机
自然排卵是卵细胞从卵泡逸出的过程,即卵泡破裂过程。自然周期中卵泡破裂发生在血LH峰后34~36小时,但监测血LH峰繁琐且有创,尿LH峰一般出现在血LH峰后7~9小时,监测方法简单且无创,临床实际应用中常通过尿LH峰半定量检测推测排卵时间。使用HCG时卵泡破裂大约发生在注射HCG后36~48小时。
卵子排出后,在妇女体内能存活12~24小时,并且12小时内受精能力强;性交后精子在子宫颈内能存活长达80小时左右,离体的精子受精能力只能维持48小时;因此,合适的人工授精时机对妊娠率的影响非常关键。在排卵前行人工授精,可以使大量精子上游至受精部位,等待卵子排出,可能有助于增加受精机会。因此,有人建议排卵前后各行1次人工授精以增加其成功率[5]。国内外多项研究发现,在排卵前后重复行人工授精的患者妊娠率
比排卵后单次行人工授精的患者有升高的趋势,但两者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考虑可能与两次人工授精时间较近、重复授精时精子密度不够等有关[6]。而且重复授精可能对已经形成的受精卵有不利影响。为尽可能提高周期妊娠率,对于精液参数正常的患者,临床上仍多采用排卵前后重复授精的方法。
1.4.3.1自然周期
(1)监测前一晚出现尿LH峰:当天上午B超监测后行人工授精1次,若未排卵则次日复查B超,排卵后再次行人工授精1次。24小时内排卵可不需再次人工授精,超过24小时排卵可考虑重复授精。
(2)监测当天晨尿中出现LH峰:B超监测未排卵,下午行人工授精1次,次日复查B超。24小时内排卵可不需再次人工授精,超过24小时排卵可考虑重复授精。监测当天晨尿中出现LH峰且B超监测已排卵者,仅在当日上午行人工授精1次。
(3)B超监测至卵泡直径≥18mm、尿检未出现LH峰:当日注射HCG0-IU,24小时后行人工授精1次;再次日复查B超直至排卵。24小时内排卵可不需再次人工授精,超过24小时排卵可考虑重复授精。
1.4.3.2诱导排卵周期
(1)B超监测至卵泡直径≥18mm、前一晚尿中出现LH峰:若上午B超监测未排卵,当日上午注射HCGIU,同时行人工授精1次;次日复查B超,直至排卵。
24小时内排卵可不需再次人工授精,超过24小时排卵可考虑重复授精。
(2)监测当天晨尿出现LH峰、上午B超监测未排卵:当日上午注射HCGIU,下午行人工授精1次;次日复查B超,直至排卵。24小时内排卵可不需再次人工授精,超过24小时排卵可考虑重复授精。
(3)B超监测至卵泡直径≥18mm、尿检未出现LH峰:当日下午注射HCG0-IU,24小时后行人工授精1次;再次日复查B超直至排卵。24小时内排卵可不需再次人工授精,超过24小时排卵可考虑重复授精。
1.5人工授精的精液准备
1.5.1精液标本收集方法及时间
核对取精者身份,确认是患者丈夫后,嘱咐通过手淫方式取精,射入无菌容器内,如不成功可通过性交将精液收集于特制的无毒无味避孕套内。精液量少、黏稠的精液,需用少量培养液稀释。尽可能在取出精液后30分内送进实验室,注明患者夫妇双方详细身份,待处理分析。按WHO标准进行常规精液分析,精子参数主要包括:精液量、液化时间、pH值、精子密度、活动力、活动率、非精子细胞成分及凝集度等。
1.5.2精液标本的处理
1.5.2.1直接上游法
利用精子自身的运动能力将活动精子从精液中分离出来,可以获得活动力良好的精子。以Quinn’s试剂为例:(1)首先在锥形离心管中加入1.2ml精子洗涤培养液(Quinn’s-)。(2)将1.0ml的精液加入上述离心管底部,倾斜45度,置37℃的CO2培养箱60min,收集云雾状上层培养液。(3)用g离心5min,将沉淀用0.5~1.0ml培养液(Quinn’s-)悬浮,吸入写有患者姓名的管内(原精),并分析精子浓度和活动率,放入培养箱中备用。
1.5.2.2非连续密度梯度分离法
包括Pureception、Percoll、Isolate、SpermGrad(均为经特殊处理过的硅胶体颗粒的等渗平衡盐溶液)。以SpermGrad为例,分为90%、45%两种浓度:①首先在锥形离心管中加入2.0ml的45%SpermGrad,然后用巴氏吸管沿离心管壁伸入底层缓慢加入2.0ml的90%SpermGrad;②然后加入2.0ml的精液于最上层,g离心15分钟;③小心去除最上面两层液体,将沉淀物移入5~6ml精子洗涤液内混匀;④g离心5分钟×2次。最后将沉淀物移入装有含1.0ml培养液的锥形离心管底部,15分钟后吸走上清液,吸入写有患者姓名的管内(原精),并分析精子浓度和活动率,放入培养箱中备用。
1.5.3冷冻精子的处理
将需解冻的精子冻存管迅速从液氮罐取出,空气中复苏30秒,管口稍拧松后置入37℃水浴锅中10分钟,放入培养箱内。显微镜下观察解冻精液密度及活力。然后用直接上游法或非连续密度梯度分离法进行精液处理。
1.5.4逆行射精处理
(1)先碱化尿液,如用碳酸氢钠使尿成碱性,避免酸性尿破坏精子活动力。
(2)禁欲3~5天,行人工授精前晚9点,将4gNaHCO3冲一杯水,溶解后服下,在人工授精前1个小时,再饮一杯4gNaHCO3的水,并喝水1~2杯。
(3)拟射精前排空尿液,射精后立即将混有精液的尿液排入盛有洗涤液的容器内以稀释尿液,并迅速离心去除尿液。
(4)收集到的精子必须立即检查和处理。
1.6精液质量标准
行宫腔内人工授精,精液优化后前向运动精子总数不得低于万条;行宫颈内人工授精,其前向运动精子总数不低于0万条;周期临床妊娠率不低于15%(周期临床妊娠率=临床妊娠数/人工授精周期数×%)。用于供精人工授精的冷冻精液,复苏后前向运动的精子(a级+b级)不低于40%。
1.7人工授精方式
根据授精部位可将人工授精分为宫腔内人工授精(intrauterineinsemination,IUI)、宫颈管内人工授精(intra-cervicalinsemination,ICI)、阴道内人工授精(intravaginalinsemination,IVI)、输卵管内人工授精(intra-tubalinsemination,ITI)及直接经腹腔内人工授精(directintraperitonealinsemination,DIPI)等,目前临床上以IUI和ICI最为常见,其中IUI已成为大多数中心采用的人工授精方式。
1.7.1宫腔内人工授精(IUI)
将精液洗涤优化处理后,取0.3~0.5ml用人工授精导管通过宫颈注入宫腔内授精。IUI是人工授精中成功率较高且较常使用的方法,拟行IUI的精子一定要经洗涤优化。具体步骤如下:术前需排空膀胱,取膀胱截石位,用蘸有生理盐水的无菌棉球轻轻拭去宫颈表面分泌物。注入精液标本前至少需双人核对患者夫妇姓名和标本编号,并需与患者确认标本信息。核对夫妇双方信息无误后方可将装有精液的人工授精管缓慢送入宫腔,距宫底1~2cm处将精液缓慢注入宫腔,停留1分钟后取出。术后臀部抬高静卧30分钟。
1.7.2宫颈管内人工授精(ICI)
将洗涤处理后的精液放入宫颈管内授精,主要用于宫腔内人工授精操作困难者。具体步骤如下:术前需排空膀胱,取膀胱截石位,用蘸有生理盐水的无菌棉球轻轻拭去宫颈表面分泌物。注入精液标本前至少需双人核对患者夫妇姓名和标本编号。用1ml无菌注射器去掉针头后
抽吸精液,将0.5~1.0ml处理后的精液慢慢注入宫颈管内,其余精液放在阴道前穹窿,停留1分钟后取出。术后臀部抬高静卧30分钟。
1.7.3阴道内人工授精(IVI)
将整份未经任何处理的精液标本注入阴道后穹窿。本法不需暴露子宫颈,无需洗精,操作简单,但传染病感染风险明显增加。目前该方法已基本弃用。
1.7.4经输卵管人工授精(ITI)
使用经宫腔配子输卵管移植导管进行,直接将精子注入至输卵管壶腹部。目前文献仅有少量的经宫腔镜或B超引导下做输卵管内人工授精后成功妊娠的病例报道。适用于输卵管有轻度伞端粘连,但无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条件的情况,目前该方法已基本不用[7]。
1.7.5直接经腹腔内人工授精(DIPI)
经过洗涤优化处理的精液0.5~1.0ml,用22cm19G长针经阴道后穹窿注入子宫直肠窝内。本法操作相对较难,成功率通常较IUI低。适用于宫颈狭窄、IUI插管困难的患者。
1.8人工授精的并发症
(1)出血和损伤:多因宫腔插管困难、操作粗暴所致。所以应首选软硬适度的授精管,操作要求稳、准、轻。
(2)感染:少见,常表现为术后腹痛、发热、脓性白带等。重在预防,在精液采集、精液处理及人工授精过程中均要求严格无菌操作,出现症状者及时应用抗生素。
(3)腹痛:术中或术后短时间内出现腹痛,可能与操作粗暴,注入精液量过多或注入速度过快有关。要求缓慢推注,控制注入精子悬液量,一般不超过0.5ml,如注入量过多(1ml)即有可能经输卵管流入腹腔引起刺激性腹痛。
(4)异常妊娠结局:包括多胎妊娠、异位妊娠和自然流产等。文献报道在促排卵行人工授精中,多胎妊娠发生率可达20%,宫外孕约2%~8%,自然流产率为20%~30%。3胎及3胎以上者,必须减胎;双胎尤其孕妇瘦小、有不良孕产史或高龄孕妇建议减胎,若拒绝减胎在原病历中记录并需患者夫妇签字。
(5)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在行人工授精过程中行促排卵治疗时亦有可能发生OHSS。OHSS是应用促排卵药物诱发超排卵过程中较常见的医源性并发症,可能是外源性促性腺激素促使过多的卵泡发育,分泌过多的雌激素,HCG注射后导致OHSS的发生,是多因子综合作用的复杂过程。
轻度OHSS在不必特殊处理;中度患者指导自我监测,包括卧床休息,摄入足够液体,如服用淡盐水等,监测腹围、尿量及体重,亦可住院观察;重度OHSS患者需住院治疗,治疗的目的在于保持足够血容量,纠正血液浓缩,维持正常尿量,最大程度改善症状,避免严重并发症发生,如休克、血栓栓塞、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肝肾功能异常等。
(6)卵巢囊肿蒂扭转:多见于促排卵的患者。促排卵后卵巢体积不同程度增大,在患者突然改变体位或排空过度充盈的膀胱时,有发生蒂扭转的可能,可表现为突发一侧下腹剧痛,伴恶心和(或)呕吐,改变体位疼痛可缓解,可反复发作。处理:立即卧床,选择疼痛减轻的体位,去枕抬高臀部,反复发作者应尽量卧床,必要时需手术治疗。
(7)卵巢肿瘤:据文献报道连续多次促排卵治疗,尤其是连续应用克罗米芬(CC)是卵巢癌的高危因素,应警惕卵巢肿瘤的发生。
1.9术后随访
人工授精后给予黄体支持,术后第16天,测尿及血HCG,若确定妊娠,继续黄体支持。术后4~5周B超检查确定为临床妊娠者,可继续黄体支持至妊娠8~10周。孕16~18周复查B超,之后定期围产保健。供精人工授精(AID)术后随访率必须达到%。AID需随访孩子出生时、半岁、一岁及两岁情况并详细记录。子代婚配前需行婚姻情况排查。
1.10人工授精规章制度
(1)实施此类技术时,须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必须严格遵守知情自愿的原则,实施授精前与患者夫妇签订《知情同意书》及《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且尊重患者隐私权。
(3)供精人工授精只能从持有批准证书的精子库获得精源,授精前必须反复核对精源信息。
(4)禁止实施近亲间的精子和卵子结合。
(5)禁止实施代孕。
(6)必须实时做好医疗记录、随访。供精人工授精的对象应向精子库反馈妊娠及子代情况,记录档案应永久保存。严格控制每一位供精者的冷冻精液,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
(7)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可使用新鲜精液,供精人工授精则必须采用冷冻精液。精子必须经过洗涤处理后方可注入宫腔。
2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技术
人类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invitrofertilizationandembryotransfer,IVF-ET),俗称“试管婴儿”。年,Steptoe和Edwards采用自然周期取卵进行IVF-ET,诞生了世界首例“试管婴儿”,为不孕不育症患者的临床治疗带来了革命性的突破;后通过治疗方法改善、技术提高和药物开发,IVF-ET得以广泛应用。我国试管婴儿技术的发展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年4月,我国台湾地区第1例试管婴儿诞生;北京医科大学于年6月和9月分别获得2例临床妊娠,并于年3月10日及5月27日剖宫产诞生,是我国大陆首例及第二例试管婴儿。随着体外受精、胚胎子宫内移植的操作步骤标准化,目前已将IVF-ET列为治疗某些不孕症的常规措施和手段[2]。
IVF-ET主要的步骤包括控制性超促排卵、穿刺取卵、精子处理、体外受精、胚胎体外培养、胚胎移植等。此处将对控制性超促排卵、体外受精、胚胎体外培养、胚胎移植进行重点描述。
2.1IVF-ET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2.1.1适应证
(1)女方各种原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
(2)排卵障碍。
(3)子宫内膜异位症。
(4)免疫性不孕。
(5)男方轻度少、弱或畸精子症。
(6)原因不明性不孕,尤其是经过其他助孕方法多次失败者。
2.1.2禁忌证
(1)提供配子的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或具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2)提供配子的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3)接受卵子赠送的夫妇女方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或具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4)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3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技术
男性因素是引起不育的主要原因之一,不育夫妇中约30%是由男性因素引起的,另有20%~30%是夫妇双方因素共同导致。传统的体外受精在某些男性因素导致受精障碍或者受精失败的患者中无效。例如严重的男性少弱精子症在体外受精中精子不能穿过卵母细胞透明带达到精卵融合,或者精子顶体酶缺陷导致受精率低下,或者梗阻性无精子症患者附睾或者睾丸中取出的精子数目较少,达不到体外受精的要求。为此,显微辅助受精技术开始引入试管婴儿中,即通过透明带手术或直接将精子引入卵子内来提高受精率。在显微受精的发展
过程中,曾经出现过透明带打孔/切割/透明带下受精,但由于多精受精率较高或早期的透明带缺损可影响其对卵子的保护,导致胚胎碎片产生增加,使优胚率较低,妊娠结局欠佳。目前,这两种方法已基本被淘汰,主流的显微受精方式是卵胞质内单精子显微注射。其适应
证有:①严重的少、弱、畸精子症;②梗阻性无精子症;③生精功能障碍;④免疫性不孕;⑤体外受精失败;⑥精子顶体异常;⑦其他如体外成熟卵子的受精、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等。
ICSI的适应范围越来越广[8],但不能取代常规IVF。用正常精液进行IVF与ICSI比较,两组妊娠率无显著差异。与传统体外受精相比,显微操作需要额外的显微操作仪及其控制系统,另外尚需显微注射针、显微固定针、透明质酸酶、精子制动液等,治疗昂贵、耗时,并且是一种侵入性治疗,所以ICSI要限于有适应证患者。
来源:今日遗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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